特种设备检验员年终总结

时间:2026-03-26 21:18:12
特种设备检验员年终总结

特种设备检验员年终总结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种设备检验员年终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特种设备检验员年终总结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创安20xx"执法专项行动暨“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和州委常委(扩大)会议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五一”劳动节前暨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凉安办[20xx] 34号)、《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凉安办函[20xx]58号)要求,并结合正在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汛期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凉市监办[20xx] 76号)我局认真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立即行动

为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五一”劳动节前暨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凉安办[20xx] 34号)、《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凉安办函[20xx]58号的文件精神,并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余友宏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刘涛同志为副组长的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分析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布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工作。会上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各责任股室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迅速行动,抓紧治理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二、督促企业自查

质量技术监管股按照局专题会议的安排和部署,立即通知并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完善台账,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向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提交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三、开展现场检查并组织督查

我局质量技术监管股根据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或结合平时监管情况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重点排查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企业,深挖安全隐患。同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对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的执法措施,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4家,抽查特种设备16台(套),现场检查未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检验员年终总结2

20xx年,特种承压设备安全监察科全体工作人员在局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承压类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加强辖区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将全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主要完成18家气站年度监督检验、28台供暖季锅炉安全监察、辖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检查、4家液化气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13家加气站专项检查、20xx年度特种承压设备双随机抽查、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5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废旧气瓶联合检查、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配合市开展20xx年特种设备抽查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导检查等多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宣传、多个重要节日期间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值守,以及6起承压类特种设备举报查处等工作。

20xx年,科室全体人员在建立检查台账的基础上,克服人员变动、业务交接、上半年检查机会少等困难,下半年增加执法力度频次,到目前为止共检查监管单位109家次,出动240余人次,同期环比增加20余次。在保证完成各项专项检查同时配合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及局各科所队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 、“群众满意度”、“法规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同时在工作中注重学习积累,建立了日常检查台账,使得再次检查时能结合上次检查情况更有针对性。全年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1、供暖季锅炉安全大检查工作

上半年对供暖期锅炉开展安全大检查,累计对4家供暖企业和4家集中供暖小区总计28台锅炉进行安全检查。下半年自11月15日供暖以来,已对辖区3家供暖企业及1家集中供暖小区共计21台锅炉进行安全检查。

工作成效:确保了辖区供暖季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完成充装站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1月15日,召集18家充装单位召开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并联合省特种设备协会2名专家和工商所人员组成检查组,对18家充装站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对充装单位七大项共计23条内容逐项检查。目前18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及复核工作,并对充装单位充装证副本进行年审盖章并全部发放原充装单位。针对此次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制订了工作计划,已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予以长期强调和重点检查,使各各充装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工作成效:通过下半年的拉网式检查规范,使得辖区17家在营运气体充装单位对2019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3、完成“XX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锅炉案”行政处罚决定及协助锅炉质量鉴定工作

XX有限公司违法使用锅炉案调查终结,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举行听证会、5月26日正式下达处罚决定书,根据局长办公公案件审议结果,5月27日,向有限公司发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XX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来函请求协助完成锅炉质量鉴定要求,协助联系多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最终由XX办公室确定XX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5月15日陪同XX特检院2名专家对XX有限公司锅炉进行初步勘察,已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成其如期缴纳了罚款。下半年经多方协调,已确保XX有限公司相关设备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安装监督检验、锅炉房验收等手续。

工作成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筑牢了我区XX园区19。42万平米、3000余用暖居民、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防线。

4、督促协调公用管道及油气长输管道检验工作……此处隐藏4902个字……员246人次,先后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4家次,电梯维保单位32家,没有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隐患,辖区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3起,同时督办县局案件3起。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专题部署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按照市政府《2018年钦州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我局分别制定实施了《钦州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钦州市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专项排查与整治方案,并专门出台我市《2018年“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为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组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电梯维保市场较为混乱的情况,召开了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监督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应急演练等方面工作,组织行政及执法人员开展对电梯维保单位的专项检查,检查电梯维保单位32家,对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整改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立案查处了3家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通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提高我市的电梯维保质量。

三是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钦州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长输油气管道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储运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强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管理相关特种设备,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是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行动

先后对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联合市市政局对两县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气瓶充装站、检验站许可率、充装和检验人员持证率、气瓶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同时联合企业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共检查充装单位27家次、检验站4家次、其他经营单位5家次,督办两县局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罚3起。

五是组织开展重大节庆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排查

组织开展了中秋节、“两会一节”、国庆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对重要公共场所如商场宾馆电梯、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及观光车辆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特种设备安全。逢市级重大接待活动,指定专门机构及人员值岗,做好相关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加强节假日值班和安全信息监控,发现情况能做到快速响应。

六是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

在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中,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坚守安全底线,服务企业发展。在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主动指导和协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得到企业的普遍认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管科室和执法人员缺乏,特种设备量大且增加较快,无法适应监管需要。

二是市辖各区没有监管机构和人员,不利于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18“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桂质监发〔2018〕51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办发〔2018〕44号)、《关于在全区开展气瓶充装站、检验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质监发〔2018〕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108号)等文件部署,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

二是继续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重要场所、重要设备的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治。

三是突出抓好电梯行业监管工作。随着钦州经济快速发展,电梯数量增长较快,电梯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下一步继续将电梯的安全监察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四是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对落户钦州的重大项目,继续做好提前介入、宣传指导、服务跟进,确保项目特种设备的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顺利推进,避免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发生,为本地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五是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获证单位以及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其工作,真正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特种设备检验员年终总结5

根据城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机动车检验“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市监办发〔20xx〕42号)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局依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对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现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开展重要时段专项检查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我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六一”等重要节日和全国两会的重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

二、组织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按照城区政府和南宁市质监局的工作部署,我局自3月份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近期的疫情防控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突出各类隔离观察场所的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三、组织开展校园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根据南市监发〔20xx〕69号《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南宁市校园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于3月下旬组织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广西质监一体化平台,对青秀区各中小校园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别检查辖区内南宁三中、三美学校、南宁二中凤岭校区、南宁市第十七中学、第十九中学、育才中学、天桃实验中学、三中初中分部(青秀校区)等11所学校的特种设备,除个别学校存在未能提供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的情况外,未发现违法违章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8人次,共检查13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的特种设备涉及电梯、压力容器、液化充气瓶、大型娱乐设施(如摩天轮、水滑梯系列等)等,排查出问题隐患45条,已责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日常监察工作,继续将“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工作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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